2025年延边州中小学乒乓球比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延边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
三、协办单位
安图县教育和体育局
四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比赛时间:2025年8月20日—22日
比赛地点:安图县新区综合体育馆
五、竞赛组别及项目
(一)竞赛组别
设初中组、小学A组(5、6年级)、小学B组(3、4年级)、小学C组(1、2年级)、小学团体甲组(4--6年级)、小学团体乙组(1--3年级)。
(二)竞赛项目
1.初中组:(男、女)单打、团体
2.小学A组:(男、女)单打、双打、混双
3.小学B组:(男、女)单打
4.小学C组:(男、女)单打
5.小学团体甲组:(男、女)团体
6.小学团体乙组:(男、女)团体
六、参赛单位
以县(市)或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七、参赛办法
(一)各队可报领队1名、教练员根据实际参赛运动员人数的1:6报名,运动员单打不限报名人数,各参赛单位团体项目各组别限报2队。团体限报4人。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,不得跨组。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(队)时,取消该组别比赛。各队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禁止穿着浅色服装进入比赛场地。
(二)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,如果不能当场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取消比赛资格。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25年2月25日前在籍在校学生。在吉林省注册代表延边州以外其他地区的运动员不准报名参赛。
(三)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(含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、队医)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含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期间),签订参赛保证书,并提供县(市)级以上(含县级)医院身体健康检查证明,报到时须将以上材料交竞赛组委会验证,否则不允许参赛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先进行单打比赛,再进行团体比赛,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方式进行。出场顺序为:A-X;B-Y;C-Z;A-Y;B-X。团体和单打均采用五局三胜制;团体、单打均分两阶段进行比赛,第一阶段分组循环,小组前两名晋级第二阶段,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决出相应名次。
(二)比赛使用威克特蒲三星乒乓球。按规则要求,运动员不得穿着白色运动上衣参赛。
(三)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。
九、录取办法
(一)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,颁发成绩证书;前3名颁发奖牌。
(二)各组别团体前3名颁发奖杯。
(三)大会评选“最有价值球员”、“优秀教练员”、“优秀裁判员”。
(四)大会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(五)本奖励办法的具体执行、证书发放及相关事宜,均由承办单位统一管理。所有奖励证书发放凭证,均需加盖承办单位公章方可生效。
十、赛事纪律及安全
遵守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,积极营造健康向上,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,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。
运动员、教练员、领队、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和赛事规则,确保身体健康,能够参加赛事或承担竞赛组织等赛事相关工作。遵守赛场行为规范、竞赛规则、规程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,服从现场管理,服从判罚,维护体育赛事活动正常秩序。如有以下行为应视情况采取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停赛、禁赛等处罚。
1.弄虚作假等虚假比赛行为,私自调换参赛证件行为;
2.通过行贿受贿、自行或指使运动员消极比赛、违规干扰比赛进程等实现操纵比赛或影响比赛结果的行为;
3.以诋毁、谩骂、吐唾沫、打手势等不文明、不道德的言行侮辱、侵犯对方相关人员,以推、撞、击、打、踢、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相关人员等行为;
4.以占据场地等形式故意干扰、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,干扰执裁,不服从判罚,攻击裁判员,拒绝领奖,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;
5.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,给予他人财物或非法索取、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;
6.无故弃权或停赛、罢赛、决绝领奖,或在赛事活动期间无理取闹、寻衅滋事、酗酒、赌博等行为;
7.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行为;
8.其他违背体育道德、违反公序良俗、违反赛风赛纪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的言行。
十一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请各参赛单位将《报名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、《运动员资格审查表》(纸质版)、学籍卡(纸质版加盖公章)、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和集体照片(按照下发文件格式填报)等材料分别盖县(市)体育局、教育局公章,电子版所有文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,文件名为所在参赛单位。经县(市)教育局备案后,报送到所在县(市)体育局,由县(市)体育局于赛前10天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一科(各项纸质材料收取1份)。拒收无公章或逾期报名(以邮件日期为准)。联系人:孙莹,联系电话:2730015,地址: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,邮箱:39480575@qq.com(仅接收邮箱报名)。
(二)报到
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报到。报到当日下午3点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,会议地点另行通知。请各队提前30分到会,提交《参赛保证书》、《身体健康检查证明》、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证明》、《反兴奋剂承诺书》、运动员二代身份证(原件)、参赛保证金等材料。
各组别参赛队须交1,000元参赛保证金,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,赛后将如数退还保证金。
(三)裁判员报到:裁判长于赛前两天报到进行场地布置及赛程编排,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报到进行培训和实习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裁判员
大会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十三、经费
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、修改权属主办单位。
(一)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,以及学生资格认定。
(二)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,以及制定比赛规程。